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 1 条(名称及地址)
本会的名称为世界华人华侨人机交互协会(英文名 International Chinese Association of Computer Human Interaction,简称「ICACHI」)。URL 为 https://www.icachi.org
本会的总部设在加拿大。协会地址:849 Laurelwood Dr, Waterloo, ON N2V 2X6, Canada.
- 电话: +852 2766-7279
- 传真: +852 2774-0842
- 协会网址: www.icachi.org
- 秘书处: [email protected]
本会在世界其他各地设协会的办事处。目前协会在北京和多伦多分别设有办事处。
第二章 目的及活动内容
第 2 条(目的)
本会的目的如下:
- 促进世界华人华侨人机交互会员间,以及本会会员和其他人机交互国际组织和学者的学术交流和合作研究。
- 促进亚洲特别是华语地区的人机交互发展、学术交流和合作。促进具有地域文化的人机交互的发展和交流。
- 通过各种学术交流等活动,提高会员的学术水平及社会地位。
- 承担起多国(包括地区,以下同样)间的文化、学术和经济交流的桥梁作用。
- 对人类的科学进歩和技术发展,以及学者所在国和全人类的社会、经济、科学、技术发展等做出贡献。
第 3 条(活动内容)
本会为达到上述目的,开展以下活动:
- 咨询委员会:由退任会长、现任会长、和名誉顾问构成,旨在促进协会成员的地位向上,为协会战略发展建言献策,对理事会的特定问题提出建议,协助选举委员会做好选举等工作。
- 战略发展委员会:负责制定协会长期战略目标,推动海外合作网络的拓展。
- 学术活动委员会:策划和推动学术交流、人才培养及社区建设活动。
- 专题会议委员会:统筹年度国际会议的规划与实施。
- 产业委员会:促进学术研究与产业实践的结合,推动人机交互技术在实际应用中的转化。
- 学术期刊与教材委员会:推动领域内高水平期刊与教材的出版与传播。
- 对会员所在国的科学技术政策献计献策,协助高新科学技术的开发。
- 其他,为达到本会目的所需的相关活动。
第三章 会员
第 4 条(会员的种类)
本会设有以下会员,入会条件如以下各条所示(权益自下而上包含递进):
- 会士,赞同本会宗旨,对 HCI 领域或对本会做出突出贡献者,经会长提名,经三分之二以上理事会成员的赞成通过后可被聘为本会会士。
- 资深会员,赞同本会宗旨,在教育部门、研究机构、民间公司等工作,从事HCI 学术研究及技术开发 10 年以上的资深人员,由理事会自至少 3 年连续会龄、为协会做出一定贡献的专业会员中筛选核准、并由双方确认后获取相应资格。享有协会的各种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协会各种信息和活动的优先参加权、建议权。
- 专业会员,同本会宗旨,在教育部门、研究机构、民间公司等从事 HCI 有关专业学术研究及技术开发的人员。由理事会评定其贡献后,享有协会理事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以及青年委员的申请权和被提名权(年龄应符合青年的常规定义)。
- 学生会员,赞同本会宗旨,由包括而不限于 HCI、计算机科学、心理学、设计或其他相关专业的学生组成。由理事会评定其贡献后,享有协会学生理事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以及青年委员的申请权和被提名权。
第 5 条(会员的义务及权利)
- 赞同本会的目的,遵守本規则,积极参加本会的活动。
- 会员要维护协会的团结,协会的信誉,品行端正,严以律己,不作不利于或有损于协会名誉的言行。
- 会员需要按规定缴费,各自依章享有协会活动的参加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 会员有进行理事选举的投票权和提名权。
第 6 条(入会)
- 办理入会手续的受理部门为秘书处([email protected]) ,通过协会网站https://www.icachi.org 提交注册。
- 希望入会者必须由本人亲自申请。
- 希望入会者应填写和提交规定的申请表格以及相关的证明书类,接受理事会审查通过并交纳会费者。
- 办理完入会手续后,发给申请者会员号码,即可成为本会专业会员。
- 学生会员取得学位后,可以转为专业会员;但届时必须履行会员种类变更手续。
第 7 条(会费)
- 会费如下表所示。会员需缴纳会费,会士免除会费。学生会员在转为专业会员时,不另收会费。会费标准的修改需要提交理事会讨论和通过。
- 已经交纳的会费,不管有任何理由均不退还。
- 会员权益仅限会费缴纳期限内有效。
- 注册参加本会年会者可获取自注册之日起一年专业或学生会员资格。
| 会员种类/项目 | 会士 | 资深会员 | 专业会员 | 学生会员 |
|---|---|---|---|---|
| 年制 | 每年 | 每年 | 每年 | 每年 |
| 选举权与被选举权 | 各种 | 各种 | 理事、青年委员 | 学生理事、青年委员 |
| 会费 | $45/年 | $45/年 | $45/年 | $15/年 |
第 8 条(退会)
- 会员应向秘书处提出规定的退会申请,办理退会手续后,方可退会。
- 对于 3 年以上无法取得联系的会员,被视为自动退会,但经本人申请后可以恢复其会员资格。
- 会员死亡或已被宣布失踪的请况下被视为退会。
第 9 条(惩罚)
- 会员出现以下各条的其中一条时,经理事会三分之二的成员同意,可以实施包括暂时停止其会员资格在内的相应处分。
- 违反本会会规,不遵守或不履行会员义务时。
- 有违反社会理念以及社会公德等言行时。
- 有违反会员所在国或现地国的法律的行为时。
- 根据前项规定处分会员时,要将理事会所作的处分决定通知该会员。另外,给予被处分会员辩解机会。如果本人提出申请,可在理事会决定处分一周前进行书面辩解。
- 处分会员时,作出决定后应向本会会员公布。
第四章 组织和干部
第 10 条(组织)
- 本会由理事会、秘书处、专门委员会、监事、青年委员会构成。
- 理事会是本会的最高决定机构。
- 理事会的下面设有秘书处、专门委员会和青年委员会。
- 青年委员会由理事会委派理事负责组织和管理。
- 根据协会发展需要,经理事会通过,可设常务理事会或扩大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由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和青年委员会主席组成。扩大理事会成员由会长提名理事会通过。
第 11 条(干部)
- 本会设有名誉会长及名誉顾问若干名,共同组成咨询委员会。
- 本会设有理事不超过30 名(包括 5 名以内的学生理事),其中会长 1 名和常务副会长1 名,由理事选出,副会长若干名,由会长提名理事会通过,监事 3 名(其中监事长1 名) 。
- 本会秘书处,设有秘书长 1 名,副秘书长若干名,会计和出纳各 1 名。
- 青年委员会设主席1 人,副主席不超过 3 人,青年委员会主席与副主席负责提名青年委员或审核学生会员申请,并报理事会审议认可。
第 12 条(干部的选任)
- 理事及监事都是通过直接选举从已缴纳会费的全体会员中选出。
- 以上会员可以自愿表明成为选举候选人、理事或者监事的竞选。但是不能同时立为理事和监事的候选人。
- 在选举期间,候选人应该向会员说明过往对本会贡献、当选后的抱负和施政方针并回答会员提出的质询。
- 选举委员会由本届秘书处负责组建,需确保候选名单均对协会作出贡献,邀请名誉会长作为顾问,选举委员会委员由非参选的 3-5 名会员组成,本届监事负责监选。
- 理事会选举结束 15 天以内选出会长和常务副会长。当选的理事有权参加会长和常务副会长的竞选。会长和常务副会长需要联名立候补(自荐或他荐),经过咨询委员会讨论,通知本人并征得同意后,进入竞选流程。根据理事会的投票结果,过半数者当选。如果第一次投票都没有出现过半数者,依据淘汰得票少者原则再次进行投票,直到选出为止。如果理事会的人数为偶数,而且最后的两对会长和常务副会长候选人得票数相等时,根据当选理事时的合计得票数,以及会长和常务副会长候选人在当选理事时的得票数,立候选的时间顺序来判定当选者。理事不得弃权,但是可以委托其他理事代为投票。
- 会长可以从理事中指定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以及会计等人选,通过理事会的决议后予以委任。
- 监事长是通过监事之间的互选来决定,之后必须通过理事会的审议予以认可。
- 如果会长、理事及监事发生缺额,在发生空缺 30 天以内通过理事会的决议由理事选举时落选者中得票多者按序当选,或设立补缺选举投票管理委员会,来进行补缺选举。
- 青年委员会主席和副主席由会长自理事或学生理事中提名并经理事会通过产生,青年委员会由学生理事和青年委员组成。
第 13 条(干部的任期及限制)
- 会长的任期为 2 年,通过再选举可以连任。但是任期不能连续超过两届。
- 理事的任期为 2 年,通过再选举可以连任。
- 监事的任期为 2 年,通过再选举可以连任。
- 青年委员会干部与青年委员的任期为 2 年,通过向理事会提出申请,通过后可连任一届;青年委员由申请通过的专业会员和学生会员组成,每年定期开放申请并纳新,年龄应符合青年的常规定义。
- 通过补缺选举产生的干部,任期为前任的剩余任期。
第 14 条(干部的辞任与解任)
- 会长、(常务)副会长、理事以及监事无法履行职务时可以辞职。
- 会长、(常务)副会长、理事即使在任期中,若理事会中有三分之二的理事表示不信任时,或会员总会通过不信任决议时明确表态的会员超过半数,并且同时超过了理事当选得票数时,则必须辞职。
- 监事即使在任期中,如果不履行职务,或会员总会中有三分之二的人投不信任票时,通过理事会的决议可以解任。
- 理事在任期间必须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无故不参加(常务)理事会的会议,一年中弃权的次数超过五次时,按自动放弃职责对待,通过理事会的决议可以解任。 但是,可以利用委任状委托其他的理事,但一年不能超过三次(每次应在一个月以内)。监事可以根据计数情况向当事人发出警告。
第 15 条(理事会)
- 本会由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来进行运营。
- 理事会由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以及理事组成,会长亦为议长。
- 理事会可以采用线上或线下的形式召开,必要时可以通过电子邮件来讨论和作决定。
- 理事会的决议是通过议长,或议长委托他人来提议召开,经过充分讨论只要赞成者超过有权者的半数,议题就可以通过。
- 理事会必须对每年一度的会计报告和监察报告作出审议,在做出决议后向会员公布。
- 必要时,会长可以召开常务理事会和扩大理事会。
第 16 条(组织和干部的职务)
- 理事,作为会员的代表参加理事会,遵从本会规章,履行本会赋予的职责。
- 会长,作为本会代表,根据本会规章及理事会做出的决议总体负责本会的工作。
- 常务副会长辅助会长工作。如果会长辞职,或者,无法履行职责时,通过理事会的表决,由常务副会长代理会长的职务。
- 副会长,拥有对外的代表权。但基本负责担任本协会主要部门的工作。
- 秘书处,全面负责协会运营方面的工作。
- 会计,根据由理事会决定的财务管理内部守则的规定,负责收缴会费,捐赠收入, 支出等的管理。会计必须在年度或理事会选举开始前,接受监事的监查并向会员提交会计报告书。
- 监事,对本协会的业务及财产方面,履行以下规定的职责。
- 监查本会的财产状况,向会员提交财务管理监查报告书及会员名单管理
- 协会服务器管理监查报告书。
- 监查理事的业务执行情况,向会员提交理事会运营监查报告书。
- 监查选举管理委员会的业务执行情况,向会员提交监查报告书。
- 公布任期内表决的次数。
- 当发现在财产状况或者业务执行方面,有不正当的事实时,应向理事会做出报告。
- 做上述报告时,如有需要,可招开理事会。
- 监事可以出席理事会,并陈述意见。但不拥有表决权。
- 当理事会认为有必要时,则设置专业委员会。其根据理事会的决定,负责政策的筹划和实施。专业委员会的负责人由理事会决定。
- 青年委员会,作为协会执行部门之一,辅助秘书处协会相关事务、活动的运营,扩大协会在从事人机交互年轻学者学生中的影响力,为青年委员发展创造更好的沟通与成长机会,为协会未来的成长发展储备人才,为人机交互学术传播与技术发展作出贡献。
第 17 条(名誉顾问委任)
- 本协会根据需要,可以委任名誉顾问。名誉顾问可以对本会的运营和规划出谋划策。
- 名誉顾问应是社会上知名的有学识者,或有影响力的人。确认本人意志后,通过理事会推荐,经投票选出。名誉顾问的当选,需要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会成员的赞成。
- 名誉顾问原则上是终身制,可以参加理事会,但不具有理事投票权,无需缴纳会费。
第 18 条(奖项)
协会对在 HCI 领域有影响力的学者,以及对本协会有重要贡献的会员发放相应的奖项。
- 奖项分类
- A. ICACHI 领军奖 Pioneer Award
- B. ICACHI 新锐奖 Y oung pioneer Award
- C. ICACHI 新星奖 Rising Star Award
- D. ICACHI卓越服务奖 Distinguished Service Award
- E. ICACHI 突出贡献奖 Outstanding Contribution Award
- F. ICACHI特别贡献奖 Special Contribution Award
- 颁奖周期 奖项 A、B、C、D 的颁奖周期为每两年一次。每项获奖人数不超过五人,不重复获奖。奖项 E 和 F 的颁奖周期为每年一次,可以重复获奖。
- 提名、审核,及颁奖手续 秘书处首先征集候选人提名,并整理候选人名单。在提名人投票不能达成共识时,由理事会进行投票表决。秘书处将根据情况整理最终候选人名单,并向理事会征集意见。理事会一致通过该名单后,秘书处将联系奖项 A,B,C 的被提名者,核实其是否接受提名,以及是否出席颁奖仪式。同时也将联系奖项 D,E,F 的被提名者,通知其获奖的消息,并核实其是否出席颁奖仪式。秘书处需在颁奖仪式之前完成奖状的制作。
第 19 条(规章的修订)
本规章的修订, 需要获得 3 分之 2 以上理事的赞成方可通过。理事不得弃权。但可以以委任状的方式委托其他理事表决。
第 20 条(解散)
本会, 在理事会提出议案后,由出席会员总会中占四分之三以上有表决权者表决执行。
第 21 条(规章的解释)
本规章的解释权归理事会。
第 22 条(禁止分配公积金)
本会不能进行公积金的分配。
第 23 条(生效)
本规章,自通过之日(2014 年 1 月 28 日)起有效。第 13 条从第 2 期理事会产生时开始实施。
第 24 条(规章修订过程)
原案2012 年 5 月 10 日 ver1.0 表决通过,修订版2014 年 1 月 28 日 ver2.0 表决通过,修订版2015 年 8 月 30 日 ver3.0 表决通过,修订版 2023 年 10 月 7 日 ver4.0 表决通过,修订版 2026 年 2 月 23 日 ver5.0 表决通过。